教學卓越計劃財金系辦理成效列表

項目

內容

  • 本系已依「龍華科技大學教學助理實施要點」任用教學助理,並依「龍華科技大學教學助理培訓要點」,及「龍華科技大學教學助理考核要點」,辦理教學助理之培訓與考核。相關之要點請參閱本校教學卓越計畫網站

  • 依「教學助理實施要點」,本系教學助理配置狀況可分為課程教學助理、數位教材教學助理、行政教學助理等三類。

  • 教學助理任用資格為:(a)大學部三年級(含)以上或是研究所之學生;或(b)擔任課程類之教學助理,主修之專業科目不得低於七十五分。

  • 依「教學助理實施要點」,任期屆滿而未能通過績效考核之教學助理,將不再續聘。

 

  • 學生必須於四技或研究所階段通過政府認可之一類(GEPT、CSEPT、TOEFL iBT、TOEIC、IELTS等)英語能力檢測標準,畢業前需提出至少一相關英語認證作為可畢業之依據。
  • 於期中考後二週,統計成績有逾三分之二不及格之學生,將統一寄發成績預警通知單。各班之預警名單亦分送各班導師進行關心與輔導。

  • 系所依據「龍華科技大學課程補救教學實施要點」,針對學生學習狀況較為不佳的科目開設補救教學課程。

  • 依本校訂定「龍華科技大學推動教師參與企業實務研究計畫實施要點」、「龍華科技大學教師執行產學合作計畫減少授課時數實施要點」等,以增進教師與產業合作。
  • 提供教師與學生互動的平台。